根据邮币交易市场运营情况,邮币交易平台决定于对目前试行的邮币交易异常规定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1、交易异常标准: (1)邮币当日交易结束时的挂牌价高于邮币交易平台公布的最近一期现货参考价20倍; (2)邮币当日成交笔数低于30笔且当日交易结束时买盘无挂单(跌停除外)或其当日交易结束时挂牌价超过10万元。 2、交易异常处理规定: 1、已交易品类邮币在任一交易日同时满足上述2项条件,则邮币交易平台于当日交易结束后发布公告,该邮币于下一个交易日起进入交易异常处理期,若该邮币后续连续5个交易日交易正常,则邮币交易平台于第5个交易日交易结束后发布公告,该邮币于下一个交易日起结束交易异常处理期。 2、如有新品类邮币申购,处于交易异常处理期内的邮币,申购市值按邮币交易平台公布的最近一期现货参考价的20倍计算。 上述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按交易异常处理的邮币执行新的交易异常规定,后续邮币交易平台可根据市场运营情况适时调整上述规定,并于调整前发布公告通知用户。 特此通知! 北京金马甲产权网络交易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