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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邮币挂牌方交纳挂牌费及变更挂牌交易帐户权限的公告


    根据原《北交所邮币交易平台交易规则》的规定,北交所邮币交易平台(简称“交易平台”)对邮币挂牌方收取挂牌费采取后置收费模式,即已办理邮币入库手续的挂牌方通过北交所邮币交易系统(简称“交易系统”)卖出邮币时,须按成交价格的3%一次性交纳挂牌费,故挂牌交易帐户权限设定为只能卖出邮币,不可买入。

根据邮币交易市场运营情况及近期挂牌方反馈的切实需求,交易平台对《北交所邮币交易平台交易规则》中关于邮币挂牌方交纳挂牌费及变更挂牌交易帐户权限的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将挂牌费收取调整为前置收费模式,即挂牌方须在办理邮币入库手续时交纳相应的挂牌费后方可参与邮币交易,同时挂牌交易帐户权限设定为可在交易时间内买卖邮币。

基于上述变更的内容,2014年5月28日前已办理邮币入库手续、但尚未交纳相应挂牌费的挂牌方,可按以下流程交纳挂牌费,申请变更其挂牌交易帐户权限:

1、挂牌方须致电北京金马甲产权网络交易有限公司(简称“金马甲”)客服(电话:4006-010-661),申请将其挂牌交易帐户冻结。

2、金马甲于接到挂牌方申请后最晚1个工作日内,为挂牌方冻结挂牌交易帐户,并电话通知挂牌方交纳挂牌费。帐户冻结期间邮币不能交易或提货。

3、挂牌方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交纳挂牌费:

(1)挂牌方可于2014年6月4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指定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B908),采用POS机刷卡的形式现场交纳挂牌费(不接受现金)。上述挂牌费经金马甲确认到账后1个工作日内,为其挂牌交易帐户变更权限,并解除冻结状态;

(2)挂牌方因故不能前往现场交纳挂牌费的,可通过银行汇款、转账等形式向金马甲交纳挂牌费(挂牌费=邮币当月挂牌参考价×实际入库数量×3%)。挂牌方汇款、转账成功后,务必及时与金马甲客服(电话:4006-010-661)联系确认费用到账情况。挂牌费经金马甲核实到账后1个工作日内,为其挂牌交易帐户变更权限,并解除冻结状态。

金马甲银行账户信息:

用户名:北京金马甲产权网络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北京银行金融街支行

账号:0109 0848 0001 2010 9038 390

如挂牌方未提出申请要求变更挂牌交易帐户权限的,其挂牌费仍于挂牌方卖出邮币时按成交价格的3%收取挂牌交易帐户权限只能卖出邮币,不可买入。

特此公告!

 

北京金马甲产权网络交易有限公司

201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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